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埇桥区政府办公室作者: 时间:2008-11-05 点击: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村卫生室建设是2008年区政府实施的十八项民生工程重要内容之一。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努力,我区村卫生室建设工作正积极推进,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由于行政村合并及土地使用等问题,致使少数村卫生室建设进度较慢。为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年底前全部完成,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卫生局要把村卫生室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做好村卫生室建设。因行政村合并或土地使用等问题影响工程进度的,要按照“一村一室”和“卫生室建设用地由行政村无偿提供”的要求,尽快予以解决,保证年底前项目建设任务的完成。

二、要加强指导,整体推进项目建设

2007-2008年我区村卫生室建设任务为127个。截止9月底,2007年建设的70个村卫生室已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2008年建设的57个村卫生室多数已经竣工,但投入使用的较少。为切实推进村卫生室建设,区卫生局、区发改委和各乡镇要对村卫生室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2009年,我区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任务为70个,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争取在明年初全面启动。

三、要落实政策,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村卫生室建设的方针政策。根据《关于加快民生工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度的通知》(省卫农秘〔2008〕15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村卫生室建设工作的通知》(省卫农秘〔2008〕3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提出以下关于加强全区村卫生室工作建设的几点意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

1、村卫生室建设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组织实施,区卫生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予以监督、指导;

2、实行“一村一室制”,村卫生室建设用地由行政村无偿提供;

3、所建设的村卫生室,产权归乡镇卫生院所有;

4、村卫生室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各行政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由乡镇卫生院从具备资质的乡村医生中招聘;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门诊统筹工作由乡镇卫生院认定的村卫生室承担;

6、对从事村级公共卫生工作的乡村医生每人每月补助100元;

7、为每个行政村卫生室配备价值6000元的医疗设备。

四、要加大奖惩,保证项目建设进度

区政府将把村卫生室建设工作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的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对年底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村卫生室建设任务的乡镇给予奖励,对未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乡镇,将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和乡镇卫生院负责人的责任。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网站首页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区长信箱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埇桥区政府主办 埇桥区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宿州慧泉科技有限公司

本站通用网址:中国埇桥<埇桥区政府>中国域名:中国埇桥 安徽埇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