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全区烟叶生产收购工作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随着国家收购政策的调整,我区烟叶发展形势出现一定的改观,烟叶生产服务和价格水平逐步提高,烟农种烟的积极性被进一步激发。为保持这一好的发展形势,推动2009年烟叶生产和收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积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办法,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好国家烟叶政策和扶持措施,不断改善烟叶生产基础条件,推进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专业化分工、信息化管理,稳定和提高烟农种烟积极性,确保烟叶生产稳定。2009年全区烟叶种植计划5000亩,收购任务1.25万担。进一步加大烟叶生产布局调整力度,重点抓好南部以永镇、大营、西寺坡为主,北部以夹沟、曹村为主的五大烟叶生产基地,把烟叶生产进一步向资源条件优越、生产积极性高和植烟基础较好的重点乡镇、重点村、重点户转移(具体生产和收购任务分解见附表)。各植烟乡镇要把面积安排到生产条件好、技术水平高的农户,实行相对集中、规模连片种植,确保完成烟叶生产和收购任务。
二、价格政策
2009年烟叶收购价格将继续执行2008年调整后的烟叶收购价格不变,烟叶收购基准价在12.00元/公斤左右(如国家局对收购价格临时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三、化肥、农膜、运费及返税补助政策
(一)市烟草公司对于种烟所需的化肥农膜采取一次性补助形式,在当年烟叶收购中给予每公斤上中等商品烟叶1.60元、下低等商品烟叶1.20元的化肥、农膜等烟用物资一次性补助(所有化肥、农膜等烟用物资一次性补助不作为纳税基数)。
(二)市烟草公司考虑到收购站点整合、烟农交售烟叶路程远等原因,在当年烟叶收购中给予每公斤商品烟叶0.40元的运费补助(运费补助不作为纳税基数)。
(三)区、乡镇政府拿出烟税的25%,直接补贴给烟农,平均每公斤烟叶给予0.60元左右的补贴(按该等级烟叶税的25%计算)。
以上三项合计,2009年全区烟叶收购价格将在国家调整后的收购价格基础上,每公斤烟叶额外给予生产扶持补贴约2.60元左右,直接增加烟农的种烟效益。
四、生产扶持政策
(一)托盘育苗与漂浮育苗将实行集中统一育苗,所需育苗物资由市烟草公司给予一定补助,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基层烟叶工作站根据各站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
(二)综合防治病虫害、办理烟叶种植成本保险。考虑到近年来频繁发生的病虫害对烟叶产量和质量产生直接影响,市烟草公司将根据烟叶病虫害综合防治方案要求对部份病虫害受灾严重的烟田,提供部份中国烟草总公司推荐的烟用农药;为降低烟农的种植风险,市烟草公司将积极与保险公司协商为烟农办理烟叶种植成本保险,保费由市烟草公司全额承担。
(三)经市烟草公司认定对于在专业村(500亩以上)和烟叶生产示范区(连片100亩以上)发展工作中的组织者或烟叶生产带头人实行补助、奖励政策,在烟叶生产期间(1—10月)专业村每人每月给予200元的补助,烟叶生产示范区每人每月给予100元的补助,年底视其工作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四)市烟草公司将购置一批小型农机具如旋耕机、起垄机和覆膜机等,对于集中连片、规模化种植的烟农提供无偿耕种作业服务。
(五)加快树立典型,着力打造烟技员带头,以优秀烟农为主体的专业化组织,即育苗专业户、种植专业户和烘烤专业户等,对于这些专业户市烟草公司将在政策上予以一定的倾斜。
(六)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市烟草公司将根据国家烟草局、省烟草局关于开展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依据我市烟叶生产整体规划,对于有条件、有技术的烟农经个人申请可以优先安排建造8米密集炕房,经市局、省局和国家局验收合格后给予补贴。
五、税收分成奖励政策
烟叶税收按国家规定的纳税比率征收。所征烟税拿出25%在烟叶收购中直接补贴给烟农,7%用于区烟办烟叶生产活动经费,剩余部份按区、乡四六分成。烟税入库后,单独结算,由区财政局将分成款及时返还给各植烟乡镇。
附件:2009年烟叶种植收购任务分配表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09年烟叶种植收购任务分配表
单位:亩、万斤
|
乡 镇 |
种烟面积 |
收购数量 |
|
永 镇 |
1500 |
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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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营 |
1000 |
25 |
|
西寺坡 |
600 |
15 |
|
芦 岭 |
200 |
5 |
|
朱仙庄 |
100 |
2.5 |
|
苗 安 |
100 |
2.5 |
|
曹村(含庄里) |
500 |
12.5 |
|
夹 沟 |
1000 |
25 |
|
合 计 |
5000 |
125 |